1月5日至17日,市领导黄湘宁、罗京玺、姚启世分别带领市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领导小组设立的五个督察组,对四县一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就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会议精神情况和营造发展环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
督察组通过听取各县区、部门(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询问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看具体做法及工作成效,随机抽查等方式,主要督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固原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三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进展情况。从督察的情况看,在第二个阶段工作中,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积极传达学习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会议精神,制订宣传方案,在市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在交通要道大型广告牌张贴宣传标语,通过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公告栏、条幅等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宣传。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信息报送制度》《信息管理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办法,建立了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运行机制。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督察组要求,要继续抓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工作,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活动的重要性;树立人人都是城市建设的一员的理念,全员参与,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全力营造氛围。要结合实际,整个活动要与中央、区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要与“思想大解放、树立新形象”活动和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建设、坚持创新、认真查摆在实行目标管理、推进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体制机制上制约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作出贡献。(记者 马茂荣 杨 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