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固原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固原市保障性租赁 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的函
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2021〕22号)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按照固原市政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完成了《固原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固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现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7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反馈意见材料中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葸新顺 联系电话:0954-2688595
邮箱:729486357@qq.com
附件:1.b593d0f2-f406-4d3e-836b-78551c091978.doc
3.认定办法附件1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申请表(样张).xls
4.认定办法附件2固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试行).doc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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