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固原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固原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对该方案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954—2688691
电子邮箱:gyssthjj001@163.com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民生大厦717室
邮政编码:756000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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