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征求《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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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固原市教育体育局牵头拟定了《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gyjyjjjk@126.com

2.联系电话:09542088140

3.信件地址:固原市教育体育局(民生大厦901室)

附件:《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5日


附件

固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幼儿)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宁教基[2019]24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中小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打造课后服务特色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所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主体,统筹协调管理本辖区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所属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为主。课后服务实施主体是学校,各学校实行“一校一案”,确保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三)坚持自愿选择。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四)坚持规范服务。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及形式。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时间、课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益惠民。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取政府财政补助、家长合理分担、社会资助的做法,坚持公益性导向,服务费用按照成本核算,不得营利。

(六)坚持安全减负。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对标“双减”工作要求,确保课后服务工作与“双减”相协调、相一致。

三、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和时间。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各县(区)、学校要统筹考虑教师意愿和家长、学生需求,按照中小学“五项管理”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季节、天气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少于1小时,每学年按40周安排课后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形式。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成长规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美育、德育、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学校也可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生数量和需求,小学可跨班级、跨年级通过编班组织的形式,开展相关活动。学校要利用工会、团委、妇联、街道社区等单位各类资源,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课程及活动。在充分挖潜的前提下,学校资源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把关,建立第三方机构进校园遴选审核机制,形成机构名单、服务项目及引进费用标准,加强日常监管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三)服务人员和补助。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以本校在岗教师为主体,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引入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等志愿服务人员加入课后服务队伍。原则上每个班每天安排1名教师具体负责管理服务工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可给予一定的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市本级和原州区由市政府另行文明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服务的组织、指导、保障和监督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和督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覆盖情况作为衡量“双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要积极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督促学校每学期末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成本、收支等情况。

(二)科学制定“一校一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动员部署所有中小学校假期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前,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方案制定完成后要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批准后,学校要向家长公开,接受家长监督。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三)规范经费管理。中小学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按一学期课后服务教师补助标准核算所需费用的70%向志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所收取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具实核算,多退少补。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和支出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费用减免机制,所需经费由学校筹措或属地财政承担。

(四)保障服务安全。组织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对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学校加强防范校园伤害力度,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同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方责任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保障课后服务安全有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学校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学校要依据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利用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网址为http/dc.emis.edu.cn/jcjy),及时、准确更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市、县(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情况作为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市教育体育局定期对各县(区)、市直学校进行督查通报,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好服务家长和学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印发的《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固政办发〔2021〕33号)、《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固原市本级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及教师补助有关事宜>的通知》(固政办函〔2021〕61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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