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固原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时间: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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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我市地方储备粮发挥应有作用,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定了《固原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情况公开如下:

公开征求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建议2,收到12个单位回复,其中11个单位回复无意见,收到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意见建议2条,采纳1条,即“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地方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储备粮在粮食市场宏观调控和突发事件中的应急保障作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0号)《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国粮仓规〔202118号)《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国粮发规〔2021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未采纳1条,在合法性审查中,对承储主体的确定方式、储备粮轮换的相关要求,上位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已明确做了规定,下位法执行即可,不再规定,故未采纳。




固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10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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