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录个人中心

居民养老提标共享发展成果

发表日期:2018-09-14 16:29来源:固原市社保局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  编辑:邓萍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146703名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8元,较2017年度的人均135元增加了23元。此次调整,是2010年城乡居民养老金首次发放以来第七次调增养老金,发放总体上按人均23元(中央调整18元、自治区调整5元)的调整水平把握。其中,一是普调,按每人每月20元调整。二是适当倾斜,对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提高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提高8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有养老保险制度中覆盖面最广的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这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为确保这项工作及时落地,固原市社保局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区)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目前,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