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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委审议通过统计局提交的五条贯彻意见

发表日期:2018-11-08 17:41来源:固原市统计局  编辑:李林


11月8日上午,固原市委召开第32次常委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精神,并审议通过了固原市统计局向政府党组提出的五条贯彻意见。

一、迅速传达学习。在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由市统计局牵头,举办1次经济管理部门学习培训,对《意见》《办法》和《规定》进行进一步解读;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之一。

二、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在机构改革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优化市、县(区)统计机构设置,确保市、县(区)统计机构单设,统计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建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府机关和统计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侵犯。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统,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留痕管理,坚决抵制、拒绝各种对统计活动、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违规干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侵犯。

五、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委、政府将不定期听取统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关心支持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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