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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单病种收付费全面展开

发表日期:2018-11-09 09:20来源:固原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科  编辑:薛东明

11月5日,市人社局、卫计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举办我市医保单病种收付费工作培训班,标志着医保单病种收付费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区市医改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市人社、卫计、财政、物价及各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协作,全力组织做好医疗机构规范临床数据管理、完善临床路径、加强测算分析、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业务操作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力促全市医保单病种收付费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全市确定单病种收付费的病种共117种,按照自治区人社厅一次纳入分步实施的要求,2018年我市先行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方式的病种为53个,剩余的64个病种待临床路径和病种名称管理等进一步规范后再行实施。

我市确定的117个病种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最高限价收取,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不得向患者收取;低于最高限价的结余基金留用。收费标准突破医保“三项目录”,包含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诊疗费用。此次纳入费用范围内的病种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个人共同承担,医保基金报销无起付线,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为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二级医疗机构为6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为60%。我市医保单病种收付费工作全面实施后,保持医保基金不少支,参保人员负担不增加,医疗机构收入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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