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污水 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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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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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五号公告,就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卫生防护用品、医疗污水、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做出具体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紧密结合自身职责,精准施策、科学防范,严控疫情传播渠道和二次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一套工作流程。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五号)〉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和集中(分散)隔离场所产生的废弃物全部纳入医疗废物处置监管范围,细化工作流程,保证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医疗污水出水状况进行采样,对PH、粪大肠菌群、余氯、氨氮、COD、总磷等重点指标实行每日一次监测。

       严把两个处置关口。一是严把医疗废物处置关。做到专人收集、明确标识、规范包装、消毒处置、分区存放、无害化处置、联单管理。从1月24日至2月8日,全市共收运处置医疗废物17.83吨(其中涉疫情垃圾1029公斤)。二是严把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置关。执行流行病期间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外排污水中粪大肠菌群数低于100个/L;城镇污水厂外排污水、污泥中粪大肠菌群数分别低于1000个/L、100个/克,以最严格的标准确保排放达标,守好末端防控关口。

       强化三支工作力量。一是专项执法检查力量。对涉医疗废物、污水重点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各项约束指标达标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和人员防护情况。二是环境质量监测力量。从2月4日开始每日连续对13家重点医疗机构、6家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进行采样监测,截止2月7日,全市污水消毒处理情况呈现总体改善趋势,达标率62.5%。委托宁夏水投集团对中庄水库等6个市、县(区)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协调市疾控中心对水样进行四项微生物指标化验。三是群防群治社会力量。抽调市、县(区)14名党员干部组成党员先锋队,成立4个临时党支部,摸排大堡社区4个小区3333户12226人。派出6个工作组深入帮扶联系村,开展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宣传,指导规范废弃口罩投放箱设置、居家隔离人员废弃物收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落实四项保障措施。一是科学精准施策。针对部分单位污水、污泥中粪大肠菌群、余氯等指标不达标情况,通过采取调整消毒剂投放量、加密投放频次等措施,确保各项控制指标稳定达标。二是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对环境应急监测情况进行内部通报。督促各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反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市指挥部第五号公告的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围绕管控措施到位、约束指标达标、设备运行正常、人员防护措施等方面,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跟踪督办,责令进行整改落实,做到不开口子、不打折扣。四是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广播、标语,在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社区(农村)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止疫情传播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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