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督查全市汛期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信息来源:固原市应急局

发布时间: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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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固原市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地质灾害、水库运行、山洪灾害、水毁路面、城市内涝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排查的基础上,于7月16至17日、7月23至25日,先后两次组织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应急等部门,深入4县1区对上述几方面情况进行了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 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70个、水库运行安全隐患31个、山洪灾害隐患8个、水毁路面安全隐患399个、城市内涝隐患32个,各县(区)已建立了风险隐患清单,明确了责任人、防治措施,对部分隐患点实施了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安排专人监测并设立了警示牌。督查发现,全市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一薄弱环节,主要是缺乏系统治理,没有从整体上统筹灾害点治理计划和推进措施等;治理难度大,多数山体滑坡、崩塌等隐患点受搬迁选址、经费等因素影响,无法及时进行治理;危房未及时拆除,一些群众院落中房屋还存在地陷、裂缝、漏顶、坍塌等现象,虽未居住,但仍有储物等使用情况;群众防范意识比较淡薄,有些群众已有安全住房,但不愿搬入,仍在危房中居住。

督查组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一是明确责任,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清单,统筹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进措施、完成时限。二是分类实施,对于原址重建房屋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的住户实施整体搬迁;对今年以来,因强降雨等因素形成的重要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对一时不能实施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专人实施全天候监测,引导教育群众群测群防,并设立警示牌,落实好各项预防措施;对群众院落内已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后实施加固或拆除。三是狠抓落实,所有隐患点原则上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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