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场监管部门紧急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3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近日,全国部分地区及邻省甘肃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特征。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固原市市场监管部门紧急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一是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商场超市、冷冻冷藏库、冷链物流企业、餐饮企业,必须建立进出货台账,查验《消毒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走私或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不得销售、不得使用。同时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佩戴口罩、手套、穿工作服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境、食品、人员核酸检测,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消除疫情风险隐患。

二是开展冷链食品专项排查。按照“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人物同管”的工作思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辖区内农贸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商场超市、冷链物流、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再次对全区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及相关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査整治,确保排查整治无死角、无漏洞、全覆盖。要全面排查追溯海鲜、肉类等重点产品和大宗商品来源,逐一登记造册核实;详细记录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客户信息,确保去向可追、问题可查。

三是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全市从事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的单位,从市域外购进的冷链食品一律先行封存,未经核酸检测采样不得自行开箱、入库和销售,待疾控部门对冷链食品进行全面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入库(柜)或经营销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