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五举措”促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固原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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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固原市统计局高点谋划,从细落实,全方位多角度推进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是深抓“学习环”,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点”常态化开展学习,将《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采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决心,履行好统计职责,着力抓好贯彻落实。结合警示教育周活动,再学习国家有关案例通报,引导广大干部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各类行为具体表现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充分发挥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

担当构建数据质量“责任链”。严守法治底线,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让依法统计落到实处,内化为全体统计人员的意识,外化为牢固遵守,严格执行的行为。不断狠抓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负监督责任,执法监督局、各专业科室负责具体落实,形成从领导干部到统计执法人员的责任闭环,推动统计执法监督落到实处。

三是实抓任务打造统计执法“常态化”。结合2022年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制定统计执法工作清单,使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轨迹全覆盖,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工作纪律的通知》,全力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全市工业、商贸、服务业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做到统计执法案件查处“零突破”。加强对有固投项目重点单位开展纳统环节的执法检查,切实打击虚报项目、账实不符等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是善抓“宣传环”开展普法宣传“全景式。抓住“重要节点”,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统计工作和执法检查中,把社会公众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基石。联合县(区)统计局、市调查队,结合大型国情国力调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对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的、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时将国家局和区局有关统计工作的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统计法制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常态化将统计法纳入六盘山干部学院主体班必修课,列入相关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计划,对各级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开展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和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利用固原发布、固原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统计法律和业务知识,广泛开展社会公众学法活动。

是严抓制度,织密统计法治防护”。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制度》《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等制度,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宁夏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入库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等安排部署,用制度汇聚统计工作合力,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履职的执行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问题的反馈,规范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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