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典”不断 “金”彩纷呈

信息来源: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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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学、宣、用”结合,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公积金+法治”建设,为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典”进机关,示范引领

为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提升学典用典能力,中心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学、业务人员集中学、法律顾问引领学等方式,将 民法典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及党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民法典学习培训 工作。5月20日上午,中心邀请宁夏律师协会副会长、固原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李林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重点解读”为主题作专题讲座,结合房屋贷款合同签订、涉企纠纷等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解读,引导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加深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强化合同风险意识和履约能力,切实提升运用民法典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典”亮企业,精准护航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心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普法工作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深入轻工业园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地,大力宣传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企业管理人员牢固树立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意识,积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成效,提高企业和职工的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三、“典”入广场,法在身边

5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固原博物馆广场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面对面互动交流等方式,现场讲解“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离婚后能否解除共同借款人关系”、“住房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能否带押过户”等热点问题,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融入工作实践,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四、“典”美生活,弘扬新风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在西吉县新营乡碱滩村,中心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法治保障行动推进农村高额彩礼专项治理,通过发放“明白卡”、开展大讲堂等方式,深入宣传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合同编等相关内容,强化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群众抵制高价彩礼陋俗,争做文明婚嫁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

五、“典”加业务,以学促干

5月31日上午,中心组织开展“业务我来讲”活动,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以“民法典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主题,对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定位,找准民法典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结合点,详细介绍了“合同法规定在贷款中的应用”、“物权法规定对抵押担保的影响”、“侵权责任法规定对违约处理的启示”、“婚姻家庭法规定在共同借款人中适用”等内容,并以案释法,结合业务中常见情形,讲解了民法典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应用实践,为参学人员带来一堂实用性强的普法课。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民法典》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能力,保障业务开展更加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的理解和认识,提升了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合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接下来,中心将继续围绕缴存人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推动法治固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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