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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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部门

  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需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1)以出让方式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3)以租赁方式取得: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

  (4)以划拨转出让方式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合同》、原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6)以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取得:原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的批准文件、《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6、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调查→初审→复审→审批→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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