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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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办理部门: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需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凡复印件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

  3、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附总规划图)

  5、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历史遗留工程补办备案材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免税或减免税凭证、证明7、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原件)8、物业管理用房资料

  9、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外业调查→初审→复审→审批→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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