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封信
致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封信
亲爱的居民朋友:
你们好!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低保救助政策,建立了“1+6”低保规范管理制度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按照“凡进必核、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加强低保定期核查,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救助。近期,在例行低保动态管理和审计监督中,有一些低保对象因家庭经济状况超出低保规定的标准而被取消低保待遇。也许您正在为被低保拒之门外而耿耿于怀;也许您正在因“不以大病论低保”而一筹莫展;也许您正在为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却因具有劳动能力申请低保困难而心怀不满,如果是,那么请您听我说!
低保制度作为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社会救助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低保救助传递着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着社会公平公正。那么哪些才能按照低保政策规定不具备享受低保待遇呢?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①有车(残疾人代步机动车辆除外);②有房(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商业房产);③有收入,有具备赡养、抚(扶)能力的法定义务人;④有大型农机具或工业机械;⑤有工商企业注册信息;⑥有大额养老保险;⑦有高消费;⑧持有大额股票或有价债券;⑨参与黄、赌、毒行为;⑩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公职人员等。“不以大病论低保”就是说评定低保不以家庭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大病为由,应综合考量整个家庭经济收入及财产情况是否符合申报低保条件。“有效衔接”是“低保户”和“贫困户”这两条线应该真正接轨,原则上农村低保户应在贫困户中产生。
可能有的人会说,我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巨大,需要政府帮助;有的人会说,我的儿女负担重,没有钱来养我们;有的人会说,我有病,找不到工作,政府不管谁管;有的人还说,我儿女们都在外,没有人管。其实,不劳而获的钱谁不想要、谁不需要,钱再多它也不咬手。有的人为了得到一个低保救助使尽浑身解数,托熟人,找关系,分户口,离假婚,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自己就是最穷的那一个;有的人甚至以本人或父母、亲友能成为低保户而感到无比光荣,觉得有本事有关系吃得开;有的人因为不符合救助条件被取消后,丢开脸面到村、社区吵,到乡镇、县里闹,毫无节操,毫无底线。广大居民朋友们,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是一种社会不良风气。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好“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古语也说过,人穷志不能穷,物质上的贫穷并不可怕,精神上的贫穷才是真顽疾。
曾几何时,我们极少数居民不再以勤劳致富为荣,反以懒惰穷困为不耻,面对困难不找出路,坐等政府补贴,久而久之便形成不思进取,坐享其成的坏习惯,故而生活过不好,老人无法赡养至终,子女不能抚养而立,生活越过越荒凉,实在是得不偿失呀!总以为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拿着一个月的低保金,一桌酒菜,两包好烟,三盘麻将就挥霍一空,却毫不在惜。你可知道,你的身边还有真正贫困的人,他们拿到你认为可有可无的这笔钱,却可以维持一家人基本的生活,能走很长的一段路呀,你还忍心吗?
广大居民朋友们,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勤劳致富为荣,以懒惰比穷为耻,把党的温暖、国家的救助、政府的帮助送到那些真正需要的人手中,不和其他贫困群众挣抢救命钱、生活费,这也是你对社会的一份贡献,对他人的一份爱心,对个人修行的一份积德。
固原市民政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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