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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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办理部门: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需提供)4、权属来源及相关证明:

  (1)原宅基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2)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变化:公安等有权机关出具的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3)坐落、名称变化:公安或当地负责管理地名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4)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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