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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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名称:注销登记

  办理部门: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需提供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3、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需提供)4、权属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1)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遗失声明。

  (2)不动产灭失的注销登记:权利灭失依据(拆除证明等)、收回不动产使用权的审批材料。

  (3)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放弃权利依据。

  (4)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收回不动产使用权的审批材料、依法没收、收回、征收的依据。

  (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消灭的:生效法律文书。

  5、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登簿→归档

  办理时限: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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