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

信息来源:固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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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教育厅等九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启动实施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今年自治区共招募30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含中央分配和资助名额1800名)到基层服务,招募对象为2018年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宁夏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在3000个招募名额中,支教433名、支农1051名、水利服务102名、支医283名、扶贫1131名,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岗前培训、组织派遣的程序组织实施,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笔试成绩加5分。 

  招募条件中,要求报考者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此次招募采用网络自愿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符合招募条件的毕业生,可于6月下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招募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高校毕业生应掌握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时间为7月下旬。 

  据悉,6月中旬,将发布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同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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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如何? 

  我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大学生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新聘用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建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他待遇水平。 

  因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服务单位,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宁东管委会批准同意后终止服务,并从终止服务的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费、社会保险费等财政补贴。 

  服务期满有啥优惠政策? 

  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3、“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主创业或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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