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离退休人员有笔进账,请查收!

信息来源:固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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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根据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发放2018年冬季取暖费补贴的通知,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冬季取暖费补贴3812元,于10月发放到位。 

  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3812元的按3812元标准执行。其中,离休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离休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退休(退职)人员发放标准为基本退休(退职)费、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生活补贴。  

  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7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062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3812元。  

  根据宁政发〔2010〕10号和宁政发〔2014〕49号文件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7年度宁政发〔2010〕10号文件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637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84元增加,共计25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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