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信息来源:固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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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固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经2018年8月29日固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14日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规定,在我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民俗之一,但在城市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公共安全,污染城市环境,而且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日益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凸显。颁布实施《条例》,是我市深化城市文明创建的一件大事,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安全与安宁,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您自觉遵守我市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禁止、限制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在各类喜庆活动中不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固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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