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固原道路交通乱象百日专项整治启动,严查这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信息来源:固原发布

发布时间: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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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道路交通乱象专项整治通告


为有效整治道路交通乱象,不断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乱象百日专项整治,特通告如下:
一、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异地用警、交叉执法、错时勤务、昼夜巡查、随机设卡等措施,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开展整治行动。
二、严查车辆在市(城)区道路乱停乱放、随意掉头、开车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依次排队等候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查货车超限超载、违反装载要求、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及拒检冲卡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严查车辆无号牌、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等涉牌涉证、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行驶、农用车非法载客、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审批,不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悬挂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严查公路客运、旅游包车、校车等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七、严查大中型货车、工程运输车和机械作业车、渣土车等车辆在禁行路段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记分、罚款、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行政拘留,同时在各种媒体进行曝光,并推送至“信用中国”进行信用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建立案件办理干预、插手、说情登记制度,党员干部及其他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抄送纪委监委或主管部门处理;办案单位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十、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抄告纪委监委和所属单位。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交通乱象整治工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如发现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954-2084121(白天),0954-2084133(夜间和节假日全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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