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器具怎么选?一封来自市场监管的温馨提示请查收

信息来源: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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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是第45个全国“质量月”,今年“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推动质量变革创新,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去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是检查的重中之重。通过半年多的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的经营主体,没收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燃气灶、压力阀、燃气软管、燃气报警器等产品。为预防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在“质量月”期间,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将陆续发布消费提醒,提示消费者今后购买燃气器具等产品的注意事项。

一、家用燃气灶具怎么选?

一查产品执行标准。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全面代替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对于生产企业来说,2020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即可以按照新的标准组织生产,也可以按照旧标准组织生产,但是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则必须按照新标准进行生产。对于经营企业来说,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如果是2022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其产品可以是GB 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也可以是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如果生产日期是2022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必须执行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否则就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的产品。

二看产品铭牌。按照 GB 16410《家用燃气灶具》规定,每台灶具均应在适当位置安装铭牌,其标志内容应包括:1)产品名称和型号;2)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3)额定燃气供气压力;4)额定热负荷;5)制造厂名称及商标;6)制造年、月或出厂编号(出厂编号应有制造年、月信息);7)额定电压(适用于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 V);8)额定输入功率 (适用于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kW/W) ;9)额定频率(适用于使用交流电源的灶具, Hz);10)II 类结构的符号(仅在 II 类灶具上标出);11)嵌装开孔尺寸;12)集成灶还应增加其他组合器具相关标准铭牌明示需标识的内容。如果燃气灶产品铭牌标识不全,应初步判定该产品为不符合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要求的产品。

三查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标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2019年第34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即生产日期是2020年10月1日前的家用燃气器具(包括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应当标注QS标识或者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后的家用燃气器具,应当标注CCC强制性认证标志。

四要明确使用年限。燃气灶具的使用年限为8年。

五要选择能效标识。燃气器具产品上应有能效标识,能效等级数字越小,节能效果越好,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购买一级能效产品。

六看有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熄火保护装置是预防燃气灶具意外熄火的核心保护装置。GB16410《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规定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避免燃气泄漏,如果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则判定为产品不合格。

二、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怎么选?

一看执行标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国家标准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于2018年2月6日发布,2019年3月1日实施,目前仍在使用。

二看产品铭牌。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铭牌主要内容包括:1)产品名称和型号;2)适用燃气类别;3)燃气额定压力(kPa);4)额定热负荷(kW);5)对于有用电要求的燃具,应标有电源性质,直流“”,交流“∽”;额定电压(V);电源频率(Hz);额定功率(W);6)制造商名称;7)生产编号或日期;8)执行标准名称和代号;9)对于承压燃具,应注明产品的工作压力。

三看熄火保护装置。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所有类型商用燃具的每个燃烧器都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发现无熄火保护装置或产品铭牌、警示标识内容不完整的,应初步判定该产品不符合 GB 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国家标准要求。

四看警示牌。商用燃气燃烧器具必须要有警示牌,警示牌主要内容包括:1)不应使用规定外的其他燃气;2)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与可燃物距离应符合法规要求;3)使用交流电的燃具应安全接地,并应设有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4)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5)严禁用水冲洗;6)烹饪腔体内为高温或有压时,应有打开腔体门的危险状态忠告;7)炸炉油温在非常温状态下不得进行放油操作;8)燃具工作时可能存在烫伤操作者的警示。

温馨提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生产者要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经营者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经营的燃气器具质量合格。消费者要仔细甄别,按照以上提示购买合格产品。如果购买到不符合以上标准规定产品的,请及时进行投诉维权,投诉电话12315,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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