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规范整合护理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执行新版立项指南结果的公告
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暨开展第四批价格治理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74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整合护理、产科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78号)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执行超声检查等21类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暨落实年度价格动态调整的通知》(宁医保发〔2025〕139号)要求,我市已完成护理等29类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整合规范及落地相关工作,现将具体结果进行公告。
附件:1.《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暨开展第四批价格治理的通知》(固医保
发〔2025〕3号)
2.《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整合护理、产科等7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固医保发〔2025〕4号)
3.《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整合超声检查等21类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固医保发〔2026〕5
号)
固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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