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通告
根据固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有效降低我市重污染天气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就固原市区道路交通限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除保障市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和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外,市区内24小时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客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工程机械车等通行。
二、限行区域。市区南关街(南关西路至西关街)实行由西向东单行;新区市政府门前道路由西向东单行;学院路(北京路至古雁街)由西向东单行。
三、禁止南关街、中山街至西关街路段两侧停放机动车。
对进入限行区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此公告从即日起实施,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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