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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秩序管理通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06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着力创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就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即日起,固原市区上海路由限速70㎞/h,调整为限速40;北京路由限速60调整为40;原州区固胡路由限速60调整为40。
对在限速路段违反管理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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