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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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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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和时间

凡于20171231日前在固原市范围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1811日至630日期间,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并公示2017年度报告。

二、年报报送公示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gsxt.saic.gov.cn)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http://www.ngsh.gov.cn),按照年报提示和流程说明,在线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年报信息的,可以按照企业登录方式在线填报;选择不公示年报信息的,应填报纸质年度报告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法律责任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未按照本通告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满三年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符合吊销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将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投融资、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进出口、出入境、招投标、政府采购、驰(著)名商标认定、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四、各县(区)年报监管单位联系方式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2027577

原州一分局:0954-2068993

原州二分局:0954-2687595

经济开发区分局:0954-2081701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6014174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3014423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5610909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54-7012285

 

特此通告。

                               

201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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