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固原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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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问题第一项:对推进绿色发展的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思想认识不足,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不够,环保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地区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全面落实《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固原建设的意见》、《固原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大力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着力优化空间开发格局、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培育生态文明风尚,深入持久地推进固原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固原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宁夏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了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开展全域绿化、碧水蓝天保护、宜居环境创建和生态产业富民“四大行动”,着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美的新固原。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中共固原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固原建设的实施意见》(固党办[2016]26号)》、《固原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固政发[2016]66号)、《固原市贯彻落实第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固党发[2016]56号)、《固原市市领导包抓重点环保问题工作方案》(固党办[2017]24号)等文件,各县(区)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意见及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17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8次、市委专题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15次、市政府专题会议11次,分别研究生态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市委书记批示12次、市长批示36次,市领导调研106次。

整改验收情况:通过整改,我市进一步提高了对推进绿色发展艰巨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了长效机制,组织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具备了整改销号的条件,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环保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3

联系地址:民生大厦7楼

固原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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