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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临时用地等5项国土审批事项划转至市国土资源局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6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7月30日 第28期)要求,自2018年8月20日起,将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农业开发用地审批、农业开发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5项国土审批划转至市国土资源局办理。
特此公告。
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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