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通知
按照个人所得税管理要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对扣缴税款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请未在税务局办理登记的扣缴义务人于9月20日前到原州区税务局办理相关登记事宜。望理解、支持、配合。
一、办理税务登记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身份证(如法人不能到场的,需用手机照法人照片一张)
二、签订三方协议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财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章、法人章。
三、办理时间
2018年9月20日前请到税务局办理,并及时下载安装个税代扣代缴系统。
客服电话:4008251066
原州区电话:马智敏-17395178073
李青原-17709513267
开发区电话:向永刚-17395178069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原州区税务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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