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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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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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个人所得税管理要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对扣缴税款必须实行全员全明细申报,请在税务局办理登记的扣缴义务人9月20前到原州区税务局办理相关登记事宜。望理解、支持、配合

办理税务登记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2、公章、法人章、身份证(如法人不能到场的,需用手机照法人照片一张)

签订三方协议

1、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财务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公章、法人章。

办理时间

2018年9月20前请到税务局办理,及时下载安装个税代扣代缴系统。

客服电话:4008251066

原州区电话:马智敏-17395178073

李青原-17709513267

开发区电话:向永刚-17395178069


      附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用户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固原市原州区税务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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