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九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问题第九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展缓慢,燃煤小火电机组和马铃薯淀粉加工落后产能未按期淘汰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我市44户5000吨以上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全部关闭淘汰。
二、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淘汰关闭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我市44户5000吨以上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中剩余24户企业尚未关闭拆除(原州区6户,西吉县18户),截止目前,该24户企业已全部关闭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经县(区)组织完成初验并上报验收报告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54-2088162
联系地址:民生大厦19楼
附件: 固原市关闭淘汰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名单.xlsx
固原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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