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九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固原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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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问题第九项: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进展缓慢,燃煤小火电机组和马铃薯淀粉加工落后产能未按期淘汰到位。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整改时限:2018年底。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我市44户5000吨以上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全部关闭淘汰。 

  二、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淘汰关闭整改完成情况 

  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时,我市44户5000吨以上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中剩余24户企业尚未关闭拆除(原州区6户,西吉县18户),截止目前,该24户企业已全部关闭并拆除相关生产设备,经县(区)组织完成初验并上报验收报告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验收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54-2088162 

  联系地址:民生大厦19楼 

  附件: 固原市关闭淘汰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名单.xlsx 

 

  固原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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