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市辖区2019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04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固原市市辖区标定地价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390号),固原市自然资源局在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实施的固原市市辖区初次(2018年度)标定地价体系建设成果基础上,开展固原市市辖区2019年度标定地价更新工作。目前已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要求完成固原市市辖区2019年度标定地价各项更新成果,共更新维护15个标准宗地,其中商服用途宗地6个,城镇混合住宅用途宗地5个,工业用途宗地4个;共划分15个标定区域,其中商服用途区域6个,城镇混合住宅用途区域5个,工业用途区域4个;编纂完成《固原市2019年度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报告》。

经审核,固原市市辖区2019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标定地价规程》(TD/T 1052-2017)进行编制、维护、测算,标准宗地布设合理,更新测算结果真实客观,标定区域划分准确,区段更新价格科学有效。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固原市市辖区2019年度标定地价更新成果于2019年4月1日在固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该成果自公示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下年度公示之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