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招用大学生的中小微企业,你们的补贴申报了吗?

信息来源:固原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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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吸引支持大学生在宁创新创业就业办法》,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持身份证、毕业证、社保缴费凭证到参保地人社部门申报。

在校大学生或毕业2年内大学生在创业初始阶段经登记注册并正常营业3个月以上的,在登记注册半年内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可给予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3000元,对在固原市等贫困县(区)创业的,补贴上浮30%;自登记注册之日起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持营业执照、毕业证(在校创业需提供在校证明)、身份证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

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用2017年度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企业持招用大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申报。

咨询电话:

固原市:0954-2076759  原州区:0954-2034252

西吉县:0954-3013212  隆德县:0954-6018008

彭阳县:0954-7015282  泾源县:0954-501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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