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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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  (厅字〔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 )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党办〔2019〕131号)精神,现就固原市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包括已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欠缴问题的。

三、申请材料清单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固原市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或到固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领取。)

5.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凭证(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困难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困难人员认定材料(提供2019年领取低保金或特困补助银行流水明细单,且加盖民政局公章。)

四、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欠缴、断缴情况,带齐申请所需材料,在2019年12月25日前,提交原安置单位;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主管部门。原安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原安置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的和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由退役士兵将申请所需材料直接提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受理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为高效优质服务广大退役士兵,安置单位、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主动对接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集中宣讲政策,集中准备材料,集中受理申请,确保按期完成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受理地点:固原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行政中心东侧原固原日报社大楼二楼)

咨询电话:0954-2821386  0954-2821385

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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