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出台多项措施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升级

信息来源:固原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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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近期出台的系列政策,我市出台多项措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餐饮服务、商贸零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行业扶持引导力度,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最大限度回补止损,促进重点服务业升级。

1.餐饮服务业

支持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员工总数100人以上的市区餐饮企业发展网上订餐、专人配送模式。

市财政对入驻外卖平台的,给予每户3万元一次性佣金补贴。

对开发订餐平台、配送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给予每户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商贸零售业

对达到以下标准的经营场所,市财政予以扶持。各县自定标准、参照执行。

支持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延时2小时经营至年底,对开展延时经营且每季度营业额统计增长10%及以上的,按季度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减免承租个体户租金的大型商场(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农贸市场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按实际减免租金额度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支持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连锁)超市积极主动适应居家消费需求,大力发展以“宅消费”为主的同城线上配送业务,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市区发展集购物、餐饮、住宿、娱乐、生活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对新建成运营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的,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支持市区以博物馆片区(荣华锦园、泰合嘉园)、宋家巷片区、新天地片区、九龙国际、派胜金街、西南新区富平路及安定路、上东海东海街及安康路等区域为重点,亮化延时发展夜间经济,市财政据实补贴亮化延时电费。各县选择合适区域发展夜间经济。

鼓励本土企业走出去、创品牌、拓市场,对在省会城市新开设的注册地在固原的特色产品专卖店、特产馆、体验店等,门店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原企业属地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3.文化旅游业

围绕全市旅游资源,开发特色旅游产品,年内策划举办5次以上大型旅游节会活动,每次市财政补助10万元。

支持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大型冰雪产业企业拓展新业态、开发新产品,市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公安干警、军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固原籍游客,全市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全免,由景区管理部门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鼓励各旅行社、星级旅游宾馆大力开展“引客入固”,增加过夜地接游客人次,拉动消费增长。对年内组织过夜地接游客累计达到5000人次以上、1万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

对星级旅游饭店年接待过夜游客5000人次以上的,由属地财政给予每户20万元一次性奖补。

4.物流运输业

开发建设固原市物流信息平台,运用航空、铁路、公路、快递、货运部等物流资源,对接“货车帮”“运满满”等知名物流平台,统一发布货源、仓储、车辆等物流信息,努力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市财政给予开发运维主体5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承担地方特色农产品及加工产品、轻工产品外运的运输企业,属地财政对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实际运量按5000吨至1万吨、1万吨以上至3万吨、3万吨以上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补贴。

促进地方特色农产品上行,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物流上行每单快递企业首重资费低于4元的,属地财政给予快递企业基础物流补贴2元/单,按季度结算。对年运单量5万件至10万件、10万件以上至15万件、15万件以上至20万件、20万件以上的物流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社、电商创业者等经营主体统计入库,属地财政按照年交易1万单至2万单、2万单以上至5万单、5万单以上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元/单、2元/单、3元/单一次性补贴。

鼓励乡村物流网点到户配送、到户揽件,打通“最后一公里”,属地财政按照配送和揽件单量给予1元/单一次性补贴。

鼓励物流龙头企业依托西兰银综合物流园闲置厂房,牵头整合顺丰、韵达、申通、中通、圆通等快递重点企业集中入驻,方便县(区)货物配送运输的同时实现入库上限,市财政给予牵头物流龙头企业20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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