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三营镇部分路段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促进群众文明出行,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现决定自2020年4月28日零时起,在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以下各路口、路段启用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现公告如下:
一、不按规定停车抓拍路段及点位(8个):
三营镇政府门口、三营北大寺、三营联通营业大厅、三营第一小学、三营集贸中心、三营供电所、三营农贸市场后门、万宝物流园。
二、三营镇主要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4个):
1、华坪梁南大寺十字;
2、新营街与第一商业街十字路口;
3、三营镇南人字路口;
4、三营幼儿园丁字路口;
上述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启用后,对抓拍记录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有序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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