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的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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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退役军人发〔2021〕5号),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开展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评定工作,建立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黄页。现将评定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能够独立开展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含创业培训)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等的院校机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

二、申报时限

   2021年1月20日至2月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基地或实训合作单位。

(三)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四)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原则,所在县级退役军人事务提出承担培训申请,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

(二)《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培训资质材料(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单位登记证书等)、教学场地所有权证或租用合同;设施设备清单、师资、管理制度;近年来培训组织实施、培训效果评估、就业跟踪反馈、相关照片及获奖证明材料等。以前未承担过培训任务,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本机构下年度拟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计划书。

(四)受理核实。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核查资质信息、实地勘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有关情况,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认定。

(五)存档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相关审核认定及证明材料存档。并建立固原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在官方网站或媒体上公开发布。退役军人原则上在市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中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项目,参加一次免费个性化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含创业培训)。

联系人:高玉玲    

联系电话:0954-2821386               0954-2821385(传真)    

电子邮箱:18130930@qq.com

附件1退役军人承训机构申报表

2.退役军人承训机构黄页模本

3.退役军人培训承训机构评定细则

附件.docx

固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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