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自建房和经营性用房信息集中登记的公告
为了全面加快推进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办理工作,我局于2021年1月15日发布了《关于登记自建房和经营性用房信息的公告》,但截至2月底集中登记期限内,仍有大部分自建房和经营性用房产权人未登记,影响集中开展权籍测绘和土地出让金价款评估工作。现再次公告,请自建房和经营性用房权利人务必在期限内主动配合登记房屋土地信息。逾期未登记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一、登记范围
市区内除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小区之外的所有划拨用地上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居住用房,所有使用划拨用地的营业用房,以及土地出让年限已满的营业用房。
二、登记内容
房屋信息,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房产证号、位置(街、巷、门牌号),联系人姓名、电话。
土地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姓名、土地证号、位置(街、巷、门牌号),联系人姓名、电话。
三、登记时间
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6日正常上班期间。逾期未登记的,再申请办理时涉及权籍测绘和土地出让金评估等费用自理。
四、登记方式
权利人通过拨打电话登记房屋土地信息。
登记电话:0954-2088980
特此公告。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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