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年市级科技特派员 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原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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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20〕14号)文件精神和2020年自治区科技特派员现场会精神,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固原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要求,现将2021年市级科技特派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基本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自愿到基层、到农村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2、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创业所需的专业特长,具备科技服务所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具备创业的物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且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计划(每年有1—2个创业工作亮点)。

4、符合《自治区级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办法》条件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可以以法人科技特派员身份参与创业行动。

5、在职人员还应具备:所在单位批准同意。离岗创业及兼职科技特派员需与所在单位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及兼职协议。

(二)选聘范围:

1、我市以外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区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事业单位并愿意来我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2、我市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事业单位从事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创业服务情况,又分为离岗创业和在岗创业服务(离岗创业是指经所在单位同意,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到农村、企业(社会经济组织)服务或自己创业;在岗创业指在原单位工作岗位工作并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利用节假日从事科技服务)。

3、非在职人员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休技术人员,各企业引进的各类科技人员、会经营、懂管理的科技能人、两个带头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和致富带头人)、有能力开展农村创业的返乡农民工、乡土人才、涉农企业或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等非在职人员。

4、法人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所属固原市管辖或在固原市内范围创业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法人。

二、选聘原则和方法

(一)选聘原则科技特派员选聘工作遵循市场规律,按照“自觉自愿、双向选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

(二)选聘方法。

1、凡愿意参加科技特派员服务及创业的人员,自主选择创业点,并签订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以及服务单位三方创业服务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应包括服务内容、派驻时间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2、填写《固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表》(一式四份并交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在职人员必须经31所在单位同意。

3、服务协议及《固原市市级科技特派员申请表》报送市科技局审核备案,按相关程序进行选聘。

三、创业范围

经聘任的科技特派员要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以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乡村振兴等为重点,积极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作业、养殖粪污专业化处理等社会化服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站、农业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电商、“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农业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农业生产和乡村建设全程化服务程度。

四、几点要求

1、原市级科技特派员由于服务期已满,全部解聘。继续参与科技服务创业意愿的人员和首次申报科技特派员的人员按照选聘要求一同报送相关材料,按照选聘要求进行选聘。

2、申请材料须于4月20日前交市科技局创新和人才合作科,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申月荣

联系电话:2688697   

电子邮箱:syr5000@163.com
附件:

固原市科技特派员申请表+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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