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咨询论证及评估评价专家的公告

信息来源: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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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丰富和完善专家库数量、类别和结构,充分发挥专家对建设项目审批审核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可靠、开放共享”的原则,固原市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项目领域相关专业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等公开征集建设项目领域相关专业专家。

(二)专业类别

1.工程:建筑结构、建筑经济、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防防护、暖通、给水排水、电气、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岩土、隔震等;

2.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资源与水环境、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利水电、水利工程、水资源论证等相关专业;

3.节能:节能、化工工业等相关专业;

4.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

5.交通:道路、道桥与渡河工程等相关专业;

6.农、林业:农学、林学、园林、园林建设、园艺、森保等相关专业;

7.安全、化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检验、非金属材料、化工工艺、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

8.工程造价: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

9.其他。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社会公信力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能够据实、负责、公正地提出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意见;

(二)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及区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等,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知名度及权威性;

(三)评审评估专家须在本行业中有较深造诣,熟悉其专业或者行业的相关技术,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及以上。

(四)岩土、建筑、市政、农田水利、路桥、造价领域的咨询论证专家须取得具有审查资格的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或从业于设计、审图等相关专业机构并取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五)自愿参加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活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咨询论证、评估评审工作,并自觉遵守固原市建设项目专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接受统一管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建设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三、职责与义务

(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有关活动。

(二)专家在工作中应本着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明确的个人书面审查意见,意见应依据充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专家组成员独自出具个人审查意见,对其出具的意见负责。经专家讨论研究后,形成明确意见和结论,专家组出具综合评审意见,并由专家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泄露、剽窃、转让或非法转让、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

(五)与建设项目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业务关系等情况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六)发现建设项目单位有弄虚作假和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根据流程要求,对报告文本修改内容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八)按时参加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缺席,不得请,不得借机招揽项目。

(九)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有关责任方的询问、质疑和。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专家库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评审资格,移出专家库;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审查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和纰漏的。

2.与从事建设项目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法律纠纷,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性,未主动提出回避的。

3.利用专家身份,为建设项目从业机构谋取利益的;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职责的。

4.接受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咨询论证和评审评估工作3次及以上的。

5.未经同意,以固原市建设项目领域咨询论证和评估评价专家身份接受与审查相关的采访、访问及在公共媒体上公开发表个人观点,造成恶劣影响的。

6.泄露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情况的。

7.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五、专家使用

此次征集为重新征集,原在库专家需重新申请入库。今后我局组织建设项目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工作所需的专家原则上从审定入库的专家中产生。

六、征集程序

(一)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入库专家需填写《固原市建设项目咨询论证和评估评审入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学术和相关从业经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属于单位推荐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意见。推荐单位和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上述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于2021年11月底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

(四)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专家进行审核并公示。

七、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11月底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联审服务科(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道市会议中心南门政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玲玲;电话:0954-2688663

电子邮箱:spjlsk@163.com

附件:固原市建设项目领域咨询论证和评审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固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咨询论证及评估评价专家入库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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