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固原市2023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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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财政预算种植业相关项目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建设冷凉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为做好项目前期评审遴选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见附件(项目前期申报遴选方案)。

二、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三、受理单位和联系人:

1.受理单位:固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单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141号(固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三楼经作组)

3.联系人:靳军良电话:13629540809

  

附件:固原市2023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前期申报遴选方案

  

  

  

  

                 固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1月6日

  

  

附件:

  

固原市2023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

前期申报遴选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2〕4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39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财政预算种植业相关项目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抓好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前期申报评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实施主体的数量

拟确定1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示范区种植规模、基础条件集中连片种植冷凉蔬菜面积300亩以上,其中核心示范区30亩以上,生产示范区270亩以上。优先选择已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以及取得GAP认证基地。基地有机井等固定水源,水电路基础设施完备,配备滴灌设施、水肥一体化设备。

2、具备能够承担该实施项目的能力。(实施内容:核心示范区:30亩,集中示范示范展示牛角、陇椒、线椒等各类辣椒优新品种50个总面积5亩。示范种植芹菜6亩推广蚯蚓粪应用技术,采用深翻底施或表面撒施蚯蚓粪,亩推荐用量2-3吨,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促进作物养分吸收。示范种植甘蓝“三零”蔬菜种植技术2亩,示范蔬菜种植中施用中熟堆肥、氨基酸肥料、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肥料及有益微生物菌剂等,改良土壤,提升作物抗病性和抗逆能力,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幅减少,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产。 ④示范芹菜富硒蔬菜种植技术2亩,采用叶面喷施生物纳米有机硒的方法,示范富硒蔬菜种植技术。示范番茄潜叶蛾防治技术3亩,示范番茄潜叶蛾药剂防治、性诱光诱双重诱杀2种防治技术。示范辣椒防虫网覆盖栽培技术6亩,采用拱棚种植,风口布设防虫网覆盖示范芹菜生物菌剂应用技术6亩,喷施光合细菌菌剂、五丰微生物菌肥、生物纳米有机硒、庞博谷生物菌剂、木醋酵素液等5种生物菌剂。项目资金共计50万元。)

3、要便于示范、观摩和宣传,示范点要沿主干道路,大巴等车辆能够通行。

4、要有一定的技术团队力量。(技术团队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可行的试验方案,且做到田间档案记载完整,数据详实,待试验结束后能够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和试验报告,如若不能做到上述要求,将视为考评不合格,项目资金不予兑付。)

5、具备规范的财务账目及专业财会人员。

6、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土地流转费用(乡镇村出具证明)等不良记录及违纪违法记录。

三、确认程序

1、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

2、专家评审:由中心提请局党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前期遴选评审。

3、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的新型经营主体。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提交申报材料

(1)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及工作成效;

(2)新型经营主体的注册证书,土地流转有关合同、协议等;

(3)项目蔬菜种植示范点规划、地理位置示意图;

(4)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

(5)有关财务及专业财务人员资料;

(6)蔬菜园区现有基础设备种类、数量及图片。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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