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 (支持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的通知》 (宁财(农)指标 〔2023 〕332号)文件,下达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1000万元,为了推进项目实施,我局下发了《2023年固原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安排400万元用于2024年固原市农文旅融合项目,明确了各县(区)自主申报,经综合评定,奖补4个成效突出的县(区),每个奖补100万元。
在县(区)申报后,由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牵头,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种植业管理科和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旅游科有关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和台账资料查阅相结合方式,围绕组织领导、项目投入、经济效益、游客接待等指标综合评分,经过综合评定,县区得分分别为:彭阳县95.5分、西吉县95分、隆德县93分、泾源县91分、原州区52分。
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4日至9月11日
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11日18:00前以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可向固原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或市农业农村局申诉和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4-2032408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78号
邮编:756000
附件:固原市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综合评价表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固原市2024年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综合评价表
县(区): 时间: 验收人:
验收内容 | 评分指标和赋分 | 得分 | ||||
原州区 | 西吉县 | 隆德县 | 彭阳县 | 泾源县 | ||
一、组织领导(10分) | 县(区)重视,安排部署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2次以上(2分);有实施方案或发展规划,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有信息、有总结资料(5分);是否按时申报项目(3分)。 | 3 | 8 | 7.5 | 8 | 7.5 |
二、指标完成情况(90分) | ||||||
1.项目投入情况(20分) | 有2家以上农文旅经营主体,项目区域内总投入达到500万元以; 或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种植1000亩以上农文旅特色种植带。 任务完成得满分,达到90%以上得40分,80%-90%得30分,低于80%不得分。 | 20 | 20 | 20 | 20 | 20 |
2.经济效益情况(20分) | 2023年至2024年6月营业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达到指标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 | 20 | 20 | 20 | 20 | 20 |
3.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20分) | 联农带农达到100户以上,达到指标得满分,每少一户扣1分。 | 0 | 20 | 20 | 20 | 20 |
4.游客接待量(20分) | 接待游客5000人(次)以上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2分。 | 0 | 20 | 20 | 20 | 20 |
5、制度及其他方面(10分) | 品牌打造有投入、思路明晰、措施具体得4分。 | 0 | 3 | 3 | 3.5 | 2 |
运营管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保险缴纳等制度建设完善健全得3分。 | 3 | 2 | 2 | 2 | 2 | |
在原有业态上有创新、拓展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 | 3 | 2 | 2 | 2 | 1 | |
三、减分项(10分) | 按照申报方案要求,未按时报送,且每超过1个工作日扣0.5分。 | 3 | 1.5 | 1.5 | ||
验 收 得 分 合 计: | 52 | 95 | 93 | 95.5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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