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固原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固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起草《固原市犬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就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9:00
地点:固原市城市管理局902会议室(开发区建业街)
二、听证事项
就《固原市犬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原则、各部门职责、犬只登记管理要求、免疫要求、申请养犬具体要求、从事犬只经营活动和犬类诊疗活动、违反养犬规定的相关处罚等进行听证,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关注养犬及犬类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7日前自行下载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现场等方式报名,联系人:李晓玲,电话:0954-2670082,邮箱:gyscgj2019@163.com,地址:固原市城市管理局810室(建业街)。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20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领域、报名顺序等综合因素确定听证代表,其余人员可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听证代表要围绕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旁听人员对听证内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2.《固原市犬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固原市犬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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