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海立忱1名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公示
经个人申请、贷前考察、审贷会研究审批,拟推荐海立忱1名个体工商户给经办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当日LPR+150BPs执行,实际利率的50%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凡对拟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人员有异议者,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举报。
举报地址:固原农商行办公大楼1107室
举报电话:0954—2075806
附 件:2024年第三十批拟推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名单
固原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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