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机构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劳务派遣机构:
为规范我市劳务派遣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现将2024年度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和时间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机构(含外省、市劳务派遣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二、核验评价管辖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劳务派遣机构实施核验评价。
三、报告事项
劳务派遣机构应当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
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下列事项:
(一)经营情况以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
(三)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
(四)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五)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
(六)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七)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四、报送材料
各劳务派遣机构务必于3月31日前按照材料目录(见附件1),以书面形式向辖区人社部门提交《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见附件2)、《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3)、《劳务派遣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及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五、核验方式及注意事项
人社部门对劳务派遣机构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主要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进行核验,必要时也可实地进行核验。经核验,如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劳务派遣机构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并一次性告知补正相关材料。
2.劳务派遣机构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许可机关将不予延续许可。
3.人社部门按规定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在本地政府官网或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劳务派遣年度核验评价工作,明确责任人员,加强协调沟通。要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核验评价通知,明确承办人员、办理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督促劳务派遣机构及时参加年度核验评价,切实做好劳务派遣年度核验评价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对核验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要通过发放行政建议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形式,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的指导服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定期组织对劳务派遣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特别要把没有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评价的机构作为抽查重点,并将抽查结果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三)做好统计上报。各县(区)要切实按照劳务派遣年度核验评价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年度核验评价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劳务派遣机构劳动用工情况信息统计工作,并于4月18日前将本县(区)区核验评价情况汇总(附件4)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固原农商银行12楼12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兰俊杰 0954-2075933
附件:1.报告涉及的相关材料目录
2.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样本)
3.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书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报告涉及的相关资料目录
1.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盖劳务派遣机构章的书面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2024年12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劳务派遣发票清单;
6.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租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发票等);
7.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一份);
8.与被派遣劳动者已签订的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9.2024年6月、12月劳务派遣机构职工名册;
10.2024年6月、12月工资支付记录;
11.2024年6月、12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12.机构建立工会及单位员工参加工会有关材料(复印件)。
注:上报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附件2
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
(样本)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我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情况以及相应增减幅度等主要经济情况;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收入、利润、纳税以及相应增减幅度等情况。
三、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情况
(一)被派遣劳动者的有关情况,包括: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被派遣劳动者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支付被派遣劳动者报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分别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的人数和占用工单位职工总数的比例。
(二)用工单位相关情况,包括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数量、派遣期限等情况;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
(三)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是否成立工会、是否签订集体合同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工会情况。
(二)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三)近两年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立案情况、劳动仲裁裁决情况、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情况等。
特此报告。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书
( 年度)
机 构 名 称 (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许 可 证 编 号
报 告 日 期
劳务派遣机构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 | 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 □护照 | 身份证件号码 | ||
机构许可证住所地 | 邮编: | |||
机构实际经营地址 | 邮编: | |||
机构性质 | 业务联系人姓名 | |||
业务联系人 固定电话 | 业务联系人手机 | |||
传真电话 | 业务联系人 电子邮箱 | |||
办公场所面积 | 自有_______平方米 租用_______平方米 | 办公场所 租用协议的租期 | _________年 | |
上级主管单位(母公司) | (若没有,填“无”) | |||
机构是否 从事劳务外包 | □是 □否 | 机构是否 从事人才中介 | □是 □否 | |
机构开始从事 劳务派遣的日期 | 机构是否 已建立工会 | □是 □否 | ||
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填报的《劳务派遣机构经营情况报告书》内容和实际情况相一致,没有弄虚作假之情形;本公司已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如有不实,愿按法律规定及人社部第19号令承担责任,接受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劳务派遣机构下属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情况表
序号 | 子公司(分公司)名称 | 主要办事机构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负责人联系电话 |
注:填写本表时应包括劳务派遣机构在外省市开设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情况表
派遣机构 主要服务的 用工单位 所属行业分布 (打√多选) | □ 采矿业 □ 制造业 □ 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筑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金融业 □ 房地产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教育业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派遣机构服务的 用工单位总数 | ________家 | 其中:本市 用工单位数 | ______家 |
派遣机构 自用员工总人数 | ________人 | 其中:从事劳务派遣管理的自用人员数 | ______人 |
派遣机构 派遣员工总人数 | ________人 | 其中:在本市工作的 派遣员工人数 | ______人 |
用工单位 的性质分布 | 用工单位总数 | 派遣员工总人数 | |
① 国家机关 | 家 | 人 | |
② 事业单位 | 家 | 人 | |
③ 社会组织 | 家 | 人 | |
④ 国有及国有控股 | 家 | 人 | |
⑤ 私营企业 | 家 | 人 | |
⑥ 外商投资企业 | 家 | 人 | |
⑦ 港澳台企业 | 家 | 人 | |
⑧ 股份制公司 | 家 | 人 | |
⑨ 其他企业(集体、合伙制) | 家 | 人 | |
合计总数 | _________家 | ________人 |
注:1.派遣机构派遣员工总人数不包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人数;
2.派遣机构自用员工是指除劳务派遣员工外,单位直接使用的工作人员数量
3.合计的用工单位总数与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4.合计的派遣员工总人数与派遣机构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派遣员工派往单位分布情况表
序号 | 用工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派遣员工人数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人 | ||||
用工单位 合计总数 | _____________家 | 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 | __________人 |
注:1.用工单位合计总数与 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情况表 的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总数相等;
2.派遣员工合计总人数与 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情况表 中的派遣机构派遣员工总人数相等;
3. 单位性质按 派遣机构服务的用工单位情况表 中的行业分布分类填写。
派遣员工与经营收入情况表
派遣机构派遣员工总人数 | ___________ 人 | |||||
派遣员工 基本情况 | ① 男性 | ____________人 | ② 女性 | ________人 | ||
① 参加派遣单位工会 | ____________人 | ②参加用工单位工会 | ________人 | |||
派遣员工 劳动合同情况 | ① 2年以下期限 | ____________人 | ② 2年(含)以上期限 | ________人 | ||
③ 无固定期限 | ____________人 | |||||
派遣员工 用工岗位情况 | ① 临时性岗位 | ____________人 | ② 辅助性岗位 | ________人 | ||
③ 替代性岗位 | ____________人 | ④ 其他岗位 | ________人 | |||
派遣员工 派遣期限情况 | ① 1年(含)以下 | ____________人 | ② 1年-2年(含) | ________人 | ||
③ 2年-5年(含) | ____________人 | ④ 5年以上 | ________人 | |||
派遣员工 劳动报酬情况 | ①1900元(含)以下 | ____________人 | ② 1901-3000元 | ________人 | ||
③ 3001-5000元 | ____________人 | ④ 5001元以上 | ________人 | |||
派遣员工 社会保险情况 | ① 参加养老保险______人 ②参加医疗保险______人 | ③参加失业保险 ____________人 | ④ 参加工伤保险 _______________人 | ⑤参加生育保险________人 | ||
与用工单位订立派遣协议情况 | ① 2年(含)以下期限 | ____________份 | ② 2-5年(含)期限 | ________份 | ||
③ 5年以上期限 | ____________份 | ④ 不确定期限 | ________份 | |||
2024年机构所有经营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 ______________ 万元 | 其中:2024年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 |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 |||
其中: 劳务派遣业务 收入分类 | ① 劳务派遣 管理费收入 | __________万元 | ② 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工资薪金 | ______万元 | ||
③ 代收代付派遣员工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 __________万元 | ④ 代收代付派遣员工 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 ______万元 |
注:1.派遣员工总人数不包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派遣员工人数;
2.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是指派遣员工每月税前工资;
3.各项人数① + ② + ③ + ④ = 派遣机构派遣员工总人数(人);
4.各项收入① + ② + ③ + ④ = 劳务派遣业务年度收入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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