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原市农业农村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区、市纪委监委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现将固原市农业农村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信访举报范围和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①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审核把关不严格、发放不精准,超标准、超范围、少发或重复发放;发放不及时,迟拨、滞拨,不按规定和时间兑现补助;发放不规范,惠农补贴未通过“一卡通”发放;未按要求公示公开;各类补贴资金县域内补贴依据和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行为。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立项程序不严格,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项目实施招投标不规范,实施程序倒置、未批先建;建设内容与方案批复不一致,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联农带农方式单一,质量不达标;资金支付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以拨代支、库款搬家;违反合同超进度付款,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结余资金不上缴财政;拖欠项目工程款;违规扩大整合资金支出范围;资金监管职责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检查“走过场”,票据审核不严格;资产后续管理运管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资产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或农户分红;资产不确权或确权程序不严格,处置审批不合规等问题;弄虚作假,虚构夸大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资金;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批大建小、以次充好;涉农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③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①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尤其是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瞒报收入、虚假列支、少支多报、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白条入账、无票入账、抵顶发票等不规范支出行为;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瞒报漏报、不纳入监管、变相流失;各类财政资金形成资产权属不清、移交底数不全、账实不符、资产无法入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资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不严格;财务信息不公开、未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乡镇(街道)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村集体民主监督虚化、流于形式等问题。②集体经济合同方面:内容条款约定期限超出法定年限的超长期问题合同;内容条款显失公允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超低价问题合同;合同签订未履行审核程序、民主程序,合同主体不明确、条款不完整,重要事项缺失、约定不明及权利义务失衡的不规范合同;未按约定足额收缴合同款,存在“权力包”“垄断包”“人情包”等问题。③集体债务方面:未提请乡镇(街道)审批擅自举债;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发放分红、福利;因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债务行为;行政推动或引导村集体以举债方式,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经营;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经营、铺摊子,造成旧债未还新债频添;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特定关系人举债,借款利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等问题。④工程项目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批的情况;项目存在低价发包高价结算,工程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虚构工程套取资金,不顾实际盲目举债建设的情况;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本人及配偶或其子女及配偶等违规承揽、插手、干预村级工程项目,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围标串标、挂靠资质、弄虚作假等手段违法违规发包村级工程等问题。⑤违规出借资金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未经民主程序对外出借资金、未按期收回本金及利息等问题。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①规划设计方面:项目未充分考虑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障和群众发展意愿、项目可持续运营等因素,盲目决策,脱离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数字造田”等问题;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意见等导致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重要单体工程图;项目灌溉水源保证率低、输(排)水口少、布局不合理等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田间道路不符合设计要求,道路宽度不足,难以满足农业机械通行需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占用农田防护林未按规定补植补造等问题。②招标投标和竣工验收方面: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主体进行资质审查;招投标过程中暗箱操作、插手干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化整为零、招小送大等行为,以及出借资质、违法挂靠等问题;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程序不到位,竣工验收报告、决算审计报告、项目变更等相关手续不齐全,验收把关不严,图形式、走过场,“一签了之”等问题。③施工质量和建设监理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土地平整、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方面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的问题以及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重要单体工程、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以及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④项目资金使用方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资金;超范围、超比例列支使用项目资金;未专项独立核算、入账手续及支出凭证不完整、支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等现象。⑤设施管护方面: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田间水利设施和道路淤塞损毁,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防护林成活率低或遭受人为破坏、牲畜啃食以及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撂荒等问题。
(四)其它方面突出问题。①落实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不力,违法乱占、破坏耕地,出现“非农化”“非粮化”、抛荒撂荒等问题;②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出现落实政策不细不实、群众未充分享受产业就业政策等问题;③基层干部缺乏担当、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农民诉求置若罔闻,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走过场、识别不精准、纳入不及时、帮扶不到位等问题;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合同纠纷、收益分红滞后、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⑥使用禁用药物、违规调运和销售畜禽、屠宰企业违规操作、私屠滥宰、无害化处理不严格、非法销售非食用动物胴体、使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问题;⑦在农产品种植、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违法添加、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违法违规生产违禁农业投入品,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种植食用农作物,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贮存经检测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生产记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⑧制售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损害农民利益问题;⑨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民工工资兑现、矛盾纠纷等问题;⑩违规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农业综合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不予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农业农村系统职能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
(一)自治区
举报电话:0951-5169371
电子邮箱:nxnynctzxzz@126.com
(二)固原市
举报电话:0954-203259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8:30
电子邮箱:gynmj591@126.com
信件举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二楼办公室(邮编:756000)
办公地址:固原市农业农村局(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78号)
1.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954-8793268
电子邮箱:gysfpb@126.com
信件举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区域协作促进与帮扶科(邮编:756000)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954-2032947
电子邮箱:gynjz2008@126.com
信件举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二楼农经站(邮编:756000)
3.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0954-2032648
电子邮箱:gysntjsbgs@163.com
信件举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二楼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农田农机管理科)(邮编:756000)
4.其他方面突出问题
举报电话:18095415861
电子邮箱:gyswnb@126.com
信件举报:固原市农业农村局一楼政策法规与综合执法监督科(邮编:756000)
四、其他事项
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时,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人员、事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我们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办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公告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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