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第74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情况
整改内容:“2020年宁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目标:全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目标管理。2022年12月底前,制定《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一批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环评约束,明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综合利用途径等。加强环评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环评要求。2023年12月底前,修订《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奖补管理办法》,支持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立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平台,为全区产废、利废和工业固废技术服务企业提供交流合作信息。三是加强综合利用。落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消纳渠道,确保到2025年12月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
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2025年上半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3.9%、88.9%、96.0%和97.7%,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稳居全区第一。
整改验收情况:2025年11月11日—13日,固原市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4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行验收。2025年11月26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固原市第7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经审核资料和综合评估,验收组认为固原市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三、受理部门:固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联系电话:0954-2088162
五、联系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9楼1915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