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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助力脱贫

发表日期:2017-10-12 08:45来源:固原日报  编辑:陆鹏吉

  为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短缺,贷款难等问题,我市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截至9月底,全市人社部门、妇联及财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3亿元。

  据了解,凡在固原的创业者或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在创业所在地创业贷款担保机构申请贷款。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受理范围为市城区规划内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群体,各县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群体。创业贷款项目从原来微利项目贴息扩大到所有能促进就业带动创业的各类创业项目。同时,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期限。个体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基础利率的50%贴息。个体户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从2年延长到3年,个体户贷款额度从5万元至8 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个体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享受中央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外,对地方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放宽条件,即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以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当期,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小微企业申请担保贷款无不良贷款记录。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应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0%)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同时,个体工商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除机关事业单位1名在职工作人员担保外,收入稳定的国有企业1名在职员工可担保,2户至5户联保,经营正常的国有企业担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中型农机具也可抵押担保,反担保方式趋于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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