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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表日期:2018-01-12 09:40来源:固原日报  编辑:陆鹏吉

  1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永红,副主任杨大素、范霞、云生元、朱培忠、胡杰、童全成、成世杰、李志菊参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纳冰,副市长吴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樊百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任命了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市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要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渗透于思想,落实于行动,贯穿于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勇于担当、敢于较真,认真履行职责。要珍惜敬畏手中权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靠实干担当宪法使命和政治责任,用实绩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努力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实践中发挥才干、建功立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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