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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制度》

发表日期:2018-07-16 09:11来源:固原新闻网  编辑:海晓

  为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的要求,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固原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制度》,从约谈范围、约谈方式、约谈提起、约谈程序、约谈处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约谈制度》明确了约谈范围和内容:一是列入市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的主要工作进展缓慢,影响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的;对上级机关或领导批示、交办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或重要工作,未及时办理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的。二是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保障条件达不到相关要求,导致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的。三是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四是未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的;发现可能诱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相互推诿导致事态扩大,造成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五是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未按规定及时上报,出现迟报、瞒报、漏报、误报或擅自发布信息等情况,造成工作被动的。六是有必要进行责任约谈的其他情形。 

  《约谈制度》规定,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县(区)人民政府效能目标考核评定内容。对不认真落实责任约谈要求、责任约谈整改不到位的,由组织约谈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约谈制度》的出台,是固原市在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方面采取的积极举措,必将有效促进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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